迷題:V觀財報|深交所追問華圖山鼎:是否存在跨期調節?
中新經緯5月12日電 12日,深交所向華圖山鼎下發年報問詢函,要求其說明是否存在跨期調節的情形。 截圖來源:深交所網站 年報顯示,華圖山鼎報告期內實現營業收入10685.39萬元,扣除后營業收入為10317.13萬元,上一年度扣除后營業收入為10382.54萬元,扣非前后歸母凈利潤孰低為799.79萬元,上一年度扣非前后歸母凈利潤孰低為617.91萬元。分產品業務收入顯示,建筑設計業務實現收入10,312.53萬元,占營收總額的96.51%,毛利率為36.65%。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及會計師說明七方面問題。 一是要求華圖山鼎對比近兩年建筑設計業務新增合同、新增客戶的數量及貢獻的營業收入金額占全部合同、全部客戶的比例,說明是否存在明顯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二是要求華圖山鼎對比同行業公司說明建筑設計業務毛利率是否與可比公司存在明顯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三是分季度業務收入顯示,華圖山鼎第四季度實現營業收入3954.12萬元,占全年營業收入的37%。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結合第四季度確認建筑設計業務收入的前十大項目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稱、合同金額、業主方、合同簽署日期、約定工期、結算安排、履約進度的確認依據及詳細測算過程、本期履約進度及確認收入、累計履約進度及確認收入,說明各項目履約進度確認的準確性、是否存在跨期調節的情形。 四是要求華圖山鼎區分建筑設計業務各類營業成本說明報告期內各成本項的變動原因,是否與公司業務規模、設計人員數量、薪酬、原料成本匹配。 五是報告期內發生管理費用為1484.33萬元,上年同期為1785.76萬元。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結合公司經營情況、費用構成明細,量化分析管理費用減少的原因及合理性。 六是會計師出具了《2022年年度關于營業收入扣除情況的專項核查意見》《關于非經常性損益的專項核查意見》,請會計師說明實施的具體核查程序,是否已獲取充分依據發表專項核查意見,請補充披露前述兩項核查意見。 七是請會計師詳細說明針對公司營業收入真實性、截止性測試、營業成本和期間費用核算的完整性、準確性所履行的具體審計程序和結果,涉及審計抽樣的,說明抽樣標準,抽樣占比,細節測試結果及替代程序執行情況。 年報顯示,華圖山鼎因出票人未履約而將原計入應收票據的商業承兌匯票轉至應收賬款,涉及金額364.42萬元。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結合相關業務開展背景、匯票出具及承兌時間、出票人的經營情況和償債能力,說明出票人未履約的原因、票據轉入應收賬款核算后壞賬計提是否充分。請會計師就該筆款項壞賬準備計提的充分性發表明確意見。 年報顯示,華圖山鼎應收賬款期末賬面余額1.96億元,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余額631.39萬元,壞賬計提比例63.01%,按組合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余額1.90億元,壞賬計提比例36.45%。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及會計師說明四方面問題。 一是要求華圖山鼎逐筆說明按單項計提壞賬準備的應收賬款的前期業務開展背景、對應客戶與公司及公司大股東、董監高是否存在關聯關系,并結合客戶經營狀況、資信情況、償債能力等,說明預計難以收回的原因、出現減值跡象的時點及判斷依據、前期是否存在計提不充分的情形。 二是要求華圖山鼎說明2022年各賬齡段應收賬款預期信用損失率的計算過程及結果,預期信用損失模型相關參數較上一年度是否發生變化,預期信用損失率與實際壞賬計提比例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實際計提壞賬比例與同行業可比公司是否存在差異,如是,請說明原因及合理性。 三是年報顯示,華圖山鼎因債權出售而終止確認的應收賬款金額610.98萬元,確認利得65.5萬元。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說明債權出售的具體方式、合作方信息、作價依據、相關會計處理、履行的審議程序、是否存在未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的情形。請會計師結合所實施的審計程序,針對以上應收賬款終止確認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發表明確意見。 四是請會計師說明針對應收賬款的真實性、壞賬計提的充分性所實施的具體審計程序,涉及抽樣的,說明抽樣過程、覆蓋范圍及細節測試情形。 年報顯示,華圖山鼎賬齡3年以上其他應收款期末余額315.92萬元。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逐筆說明前五大欠款方名稱、款項性質、已計提壞賬金額、近三年來欠款方與公司發生業務往來的具體時間和金額、款項長時間未收回的原因及合理性、相關壞賬計提是否充分。請會計師核查前述款項壞賬計提的充分性并發表明確意見。 年報顯示,2021年,華圖山鼎與陜西空港美術城發展有限公司就設計費發生糾紛。公司于2022年9月及2023年2月,依次收到陜西省咸陽市渭城區人民法院的一審民事判決書((2022)陜0404民初1836號)及一審民事判決書((2020)陜0404民初1074號),公司期末確認其他應付款270.79萬元。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說明兩方面問題。 一是說明上述設計業務開展背景、收入確認及成本結轉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二是說明設計費糾紛訴訟具體情況、公司在2022年末就相關訴訟是否計提預計負債、期后是否根據判決書調整相關科目期末余額,前述會計處理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 年報顯示,其他非流動資產期末余額1114.20萬元,期初為361.04萬元,投資性房地產期末余額2542.05萬元,期初余額為1655萬元,前述項目期末余額增長均系報告期內新增以房抵設計費事項。 對此,深交所要求華圖山鼎說明兩方面問題。 一是逐筆列示報告期內以房抵債事項具體情況,包括但不限于抵債房產建設進度、過戶進度、尚需手續、預計完成過戶時間、抵債房產初始入賬金額、入賬金額的確認方法是否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對應終止確認的應收賬款價值。 二是說明公司針對過戶進度不同的房產采取的會計核算方式、減值測試方法是否符合會計準則的規定,報告期內抵債房產是否發生減值,公司減值計提是否充分。 二級市場方面,華圖山鼎5月12日收跌0.99%報48.93元/股,現總市值69億元。(中新經緯APP)【編輯:萬可義】